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公共经济学院发布时间:2015-04-24浏览次数:1302

各二级学院、部、书院:

为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升,依据教学工作规程,学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7日至5月24日(第九周至第十二周),为期四周。

1.二级学院(部)、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确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期中教学检查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教务委员会教学运行中心。

2.4月27日至5月17日(第九周至第十一周),二级学院(部)、书院按计划实施期中教学检查活动,采取评课、观摩、研讨、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检查主要教学环节等方式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与教务委员会、组织与人事部等部门联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自查结束后,将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和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于5月22日(第十二周周五)前报教务委员会教学运行中心。

4.5月4日至5月22日(第十周至第十二周),教务委员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二、主要内容

1.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教师准时上下课情况、教师课堂管理情况、学生到课及听课情况。

以二级学院、书院自查为主,如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缺乏课堂管理、不关注学生听课效果、学生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课等现象应及时纠正,教务委员将进行抽查。

2.课程教学规范检查

检查教师授课与课程大纲的一致性,教材、课程大纲、教师授课的匹配性,教学进度执行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期中考核、教师调停课与补课情况。

以二级学院、书院自查为主,应对教师教学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规范进行检查,杜绝随意调停课、授课脱离大纲、教材与教学不匹配、课程无作业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保障教学质量。

3.课程组活动情况检查

按照《南京审计学院课程组工作条例》实施课程组教学研讨活动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间,一个课程组至少进行两次教学研讨活动,并由各二级学院遴选1个课程组,提交该课程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纪录。

4.严格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各书院书记、副院长应带头走进课堂、了解课堂、关注课堂,人均听课应不低于2次。

5. 二级学院“特色教学方式展示”准备情况检查

4月29日前,各学院应围绕已确定的特色教学方式,将《特色教学方式介绍及展示方案设计》电子版发至chenj@nau.edu.cn:凡选取教学研讨活动为展示方式的二级学院(部),应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1次活动,将活动时间与地点报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学校督导将对 “特色教学方式”相关的课堂教学进行随堂听课。

6.“督导荐课”教学观摩交流活动

活动将邀请部分本学期开学以来督导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教学某方面有亮点的老师,以他们的日常课堂为载体,各学院选派教师为嘉宾,走进课堂,在开放的环境中,融入他人课堂,观看他人教学过程,与课程主讲教师就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手段等进行探讨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专业模拟实习情况检查

(1)各学院对上学期专业模拟实习材料(包括:教师日志、学生日志、专模成绩单等)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5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提交实践教学中心。

(2)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至少安排一次专模课程或课内实验课程的公开课,将具体时间、地点、课程名称及任课老师信息报送实践教学中心,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安排相关人员前去观摩。

8.毕业实习总结情况检查

本学期实践教学中心已通过现场和电话调研等方式,对全校毕业生的实习情况做了抽查。各二级学院要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返校,做好毕业实习的总结和评价工作,并对本届毕业生提交的实习材料进行梳理自查。同时根据老师电话、网络或现场指导学生的情况,以及实习基地的利用情况等几方面进行数据统计,搜集相关截图和影像资料,撰写本届毕业实习自查报告,于5月15日前提交实践教学中心。

9.毕业论文工作督查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督查,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进度及时督促相关师生提交论文材料,完善指导记录,做好毕业论文抽检和答辩安排工作。

 

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应根据上述各方面全面自查、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积极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学院教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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